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发展规划 >>> 发展规划 >>> 阅读正文

关于要求认可我镇入园项目的报告

信息来源:小港镇   发布时间:2008-11-28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小港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认可我镇入园项目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06年12月份,我镇引进台商独资企业鸿鹰塑胶(江西)制品有限公司,并签订入园合同。该公司在园区购地63.2亩,拟投资2100万元,目前已进资140万港币,完成了生产、办证的各项手续。为加快进度,争以取早日生产,公司在园区先期租赁了一套二层面积达4000余平米的标准厂房作为生产车间,且已完成了全部装修工程,并已和劳务职后部门签订了250人的劳务用工合同,由于我镇目前财力吃紧、运转困难,鉴此,恳请市政府对我镇此项目予以认可为2006年的入园招商项目,并免于扣除3.5万元/月入园建房保证金。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恳请批复。
特此报告
 
 
 
 
 
小 港 镇 人 民 政 府
二00七年二月十五日
附 件: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宜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中国宜春政府网  赣ICP备06000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