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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须具备的资料和手续

信息来源:市文化局   发布时间:2008-12-10
服务类别:文化生活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申办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须
具备的资料和手续
   1、申请报告书;
    2、场地证明(租约或契约);
    3、场地房屋安全鉴定书; 
    4、场地平面布局图;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场地必须具备二个以上安全出入口,包房门要有1/4透明,符合消防、照明设备;
    7、场地面积:歌厅不少于60平方米,舞厅不少于80平方米,卡拉OK厅不少于40平方米,设包房的卡拉OK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8、填写公共文体活动场所开业申请表; 
    9、消防鉴定书;
    10、管理人员名册(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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