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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须具备的资料和手续
信息来源:
市文化局
发布时间:
2008-12-10
服务类别:
文化生活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事项依据:
申办卡拉
OK
、歌舞厅、音乐茶座须
具备的资料和手续
1、申请报告书;
2、场地证明(租约或契约);
3、场地房屋安全鉴定书;
4、场地平面布局图;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场地必须具备二个以上安全出入口,包房门要有1/4透明,符合消防、照明设备;
7、场地面积:歌厅不少于60平方米,舞厅不少于80平方米,卡拉OK厅不少于40平方米,设包房的卡拉OK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8、填写公共文体活动场所开业申请表;
9、消防鉴定书;
10、管理人员名册(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办理对象及 范围:
办理条件:
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
附 件:
承办机构: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795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主办:宜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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