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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推动文物事业全面发展

信息来源:市文化局   发布时间:10-01-2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加大文物保护力度 推动文物事业全面发展
 
 
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法》,建立和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古建筑及博物馆的综合防范体系,层层签订文物保护安全责任状,明确职责,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积极做好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大力推进普查成果转化,继续做好洪州窑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省级、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十二五”期间,力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突破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40处。切实做好文物调研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力争洪州窑遗址保护规划通过国家论证,并列入“十二五”规划中。启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邓子龙墓的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加大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力争市本级财政投入资金每年达20万元,进一步完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如说明牌、标志牌、围栏、界桩等)。做好文物古迹的发掘、抢救和保护工作,经批准立项的大中型基本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会同文物部门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进行调查或勘探,考古调查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预算。加强历史文化名村(镇、街)的保护工作,力争白马寨成功申报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清理整顿文物流通市场,加强文物市场的调控和监管,规范文物经营和民间文物收藏行为,成立丰城市民间收藏协会,力争在新城区开辟一条古玩街。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打击文物违法行为的力度,坚决遏制盗挖古墓、毁坏文物、私自买卖文物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博物馆建设
贯彻执行《博物馆管理办法》,着力加强博物馆建设,力争洪州窑博物馆在2010年开工建设,成为丰城地标性文化建筑,切实解决博物馆办公条件差,展厅面积狭小的现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和民间创办特色博物馆。不断改善陈列条件,充实、丰富、创新展览内容,积极推动数字化博物馆建设,建立全省博物馆馆藏文物数据库。每年推出5-10个以剑文化、瓷文化、水文化、书院文化和重商文化为主题的专题文物精品展览,丰富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让更多的人走进博物馆、认识博物馆,充分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
三、发展文物旅游业
积极鼓励合理利用文物,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和特色优势,以发展白马寨、厚板塘古村游,洪州窑遗址游为重点,大力发展文物旅游业。加强文物旅游景区景点文物维修、陈列展览和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出5条文物旅游精品线,即剑匣亭-孔子庙-剑池-新城区-杨柳胡景区;厚板塘-白马寨-熊佛西故里-邓子龙故里-含秀湖-坪荫风景区;徐孺子家祠-桃花岩-孺子讲学台-三角庙-袁渡王洲沙漠自助游;大桥万寿宫-钟城山道观-熊佛西故里-罗山谌母殿;食品工业园-再就业工业园-丰源工业园-曲江大井-洪州窑遗址等五条精品线路,形成以文物为依托的丰城文物特色旅游业。正确处理好保护文化遗产和发展旅游业的关系,建立文物、旅游、建设、规划等部门的协调机制,坚决制止破坏性的开发和利用,按照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文物旅游资源的保护。到2015年,实现文物旅游收入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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