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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文化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文化局   发布时间:11-04-13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丰文字[2011]03号
 
关于印发《文化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
  
 
局机关干部职工:
现将《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望各位认真学习,自觉贯彻执行,人人争做遵守制度的模范。本制度自宣布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局长办公会。
 
特此通知
                                  
                            丰城市文化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
 
 
 
一、财经管理制度
 
1、 坚持审批手续,做到一支笔审批,每张发票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并说明用途,经分管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2、财务人员和主管领导,要严格遵守财务纪律,掌握政策及开支标准,报账员要当好主管领导的参谋,做好现金的支出、管理和票据的把关工作,每月五日前将上月财经运转情况报局领导。
3、局里购买一切物品,200元以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200元以上须经局长同意,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办理登记发放手续。
4、打印、复印各种材料,一般性材料由办公室自行打印,需在外打印的须先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统一由办公室在局里指定的打印店打印。
5、机关干部职工和本系统下属单位主要领导因病住院,由主管领导组织看望,每人次限购100元左右的慰问品。
 
二、            考勤制度
 
1、机关考勤实行局领导值周制度。
2、机关工作人员上班必须签到,每天上午、下午各签到一次。签到时间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推迟半小时。
3、机关工作人员如遇到开会、出差或其他事情,时间紧迫,来不及签到的,应事先向值周领导说明原因,由值周领导注明未签情况。
4、因事因病请假,须经领导批准同意。一般工作人员请假须报告科室领导,超过一天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经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须经局长批准。但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天,病假不超过15天(住院除外),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凡事假超过20天或病假超过15天以上、一个月以内,扣除1个月的岗位津补贴和考勤加班费,依此类推。
5、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不安排专车接送,上下班交通工具自行解决,局机关补贴相应的交通费及岗位津贴,每少一次签到(含事假、病假),则扣发相应的补贴。
6、严格执行带薪休假制度,休假人员应尽量避开工作繁忙时期休假并事先书面报告局长和分管领导。
7、机关召开学习工作会议,必须准时参加,因事不能到会(除公差外),每次罚款30元,无故缺席会议,每次罚款60元。
8、加班、夜班费的补助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每月初将加班、夜班费情况交由分管领导签字核实,再由局长审核,随月发放。
 
三、            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禁车辆“带病”出车,严禁违章驾驶,不断学习业务,努力提高驾驶水平,确保行车安全,不出任何事故。
2、驾驶员必须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车辆,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不因机械故障发生事故,并确保车辆停放安全,防止被盗被损。
3、车辆必须每天下午下班后及时按规定停放在车库或指定位置,车辆停放好后,原则上不再用车,确因工作需用车的,须经领导同意,否则,发现一次扣除驾驶人员当月一半的行车补助。
4、稽查或其他工作需要用车,必须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出车。若驾驶员未经批准擅自出车或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除追究驾驶员行政责任外,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5、原则上禁止外借或私事用车,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或私用,须经局领导批准。
6、要坚持节约用车。凡能合并办的事不要单独办,能一次办成的事不要分次办,能步行解决的问题不要开车办。
7、驾驶员要树立爱车节油意识,对车辆实施勤检查、勤保养、并按章、按规程操作,减少不必要的燃油和机械损耗。
8、必须到指定点维修和保养车辆,凡需维修和保养车辆,需办公室开出车辆维修通知单,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凭实际维修回执单,经驾驶员、证明人、领导签字报账。
9、用车实行买卡加油,每次加油必须有证人在场,并将加油时间和加油数量进行登记。
10、驾驶员要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用车规定,不给驾驶员出难题,并注意自身的乘车安全。
 
四、            接待制度
 
1、局里来客用膳须经坐家领导同意,原则上由办公室安排。
2、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本市来客一般控制在人平30元内,市及市以上领导原则上人平不超过40元。
3、来客必须在局里规定的餐馆接待,特殊情况须去规定的餐馆之外,须经局长同意。来客接待做到热情周到。
4、来客一般不发整包香烟或用水果点心招待,特殊情况要用,须经局长同意后,由接待者用现金购买,事后按规定报销。餐馆用烟,每桌限用一包,超出部分不予结账。
5、工作用餐,原则上在办公楼对面餐馆用盒饭,标准7元/人餐。
6、向来客赠送礼品须经局长同意。
 
五、            学习组织生活制度
 
1、全局同志要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思想来规范自己的言行。
2、每周四下午或晚上为党员组织生活日,学习党的知识或观看电教片。
3、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党员副科级领导干部全年写心得笔记25篇以上,其他干部、职工20篇以上。
4、每周二下午为学习日,每月至少1次集体学习政策、法律、上级有关文件及安排工作,其余安排自学。
5、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由支委、党组成员给党员上一次党课,要求认真备课。每季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半年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年底由支部组织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
6、局成立学习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学习由支部书记或办公室召集,自学由各股、室(队)负责人安排。
 
六、            考纪制度
 
1、局机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重,团结共事,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齐心协力,做好文化局的各项工作。
2、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愉快地接受局领导和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含副职服从正职)。对局领导有意见,采取正当途径逐级反映,不允许出现相互侮辱、谩骂等人身攻击或产生过激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每次罚款200元。
3、机关工作人员相互之间发生矛盾要秉着互让、互谅的原则自行友好解决。凡自身不能解决,报分管领导协调解决的,给予当事人200元处罚;报局长解决的,给予当事人400元处罚。未报领导解决或领导裁决前就发生打架或领导裁决后拒不执行,且事态继续扩大,造成双方打架的,事后由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查明情况。先动手者,停发半年津补贴,分不清谁先谁后,双方均作停发半年津补贴处理,另根据纪检和监察条例作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在年度考核时,定为不合格档次。
4、每个机关工作人员均有爱护公共财产的义务,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有意发泄不满,损坏公物者,除赔偿损坏的公物外,并视情节态度给予100-300元罚款。
5、严格执行市纪委“六项禁令”规定,禁止在上班时间、公共场所赌博,工作时间不得炒股、玩游戏。
6、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搞以权谋私,不侵占公物,凡将公物占为己有者,按公物价值在工资中扣款,严重者交纪检和司法部门查处。以权谋私者被举报后,按程序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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