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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田乡“和谐平安村”创建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同田乡   发布时间:08-12-10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党政办
 
同发(2008)25号
 
同田乡“和谐平安村”创建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同田建设,巩固稳定基层基础,以村庄的稳定促进全乡的稳定,在以往平安建设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和谐平安村”工程,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适应新形势下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更富裕、居所更安全、边际更和谐、村风更文明、维权更公正”的新期盼,积极策应全省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我市“打造全省最好县市,冲剌全国自强县市,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和我乡进入全市先进乡镇奋斗目标,以平安建设为核心,以“和谐平安村”工程为抓手,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全力打造平安村,夯实稳定基础,保障群众利益,着力营造“平安促发展,发展促和谐”的良好氛围,在全乡范围内创建大平安,促进大发展,实现大和谐。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两年内力争将全乡17个村(居委会)全部建设成平安村的总体目标,分步实施,务求实效。每个平安村的建设必须实现三个目标:
1、管好自己的人,做到村民不犯罪;
2、看好自己的门,做到村庄不发案;
3、做好自己的事,做到矛盾不上交。
三、工作步骤
第一步:调查摸底。
时间为2008年7月1日—2008年7月10日。主要工作:由乡综治办负责对全乡每个村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基本状况,着重了解治安状况、治安重点人物、各类矛盾纠纷及每年拟创建平安村的情况,并建立台帐,上报市综治委。
第二步:宣传发动。
时间为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7月20日。主要工作:召开全乡性会议,宣传“平安村”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部署“平安村”建设的具体工作。结合奥运安保及“两个排查”工作和正在全乡开展的“解放思想再突破,科学发展再率先”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维护基层稳定,促进全乡发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标语、板报、广播、宣传栏等各种有效形式开展宣传,使“平安村、”建设工作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全乡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第三步:分期建设。
第一期建设:时间为2008年7月21日—2008年12月31日。主要工作:从全乡17个村(居委会)中挑选8个近几年来平安建设工作基础较扎实、工作成效较明显的村作为建设对象,下大力气开展法制教育,强化村民的法律意识;下大力气化解矛盾纠纷,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下大力气加强治安防范,构建安全祥和发展的生动局面。
第三期建设:时间为2009年元月1日—2009年12月31日。主要工作:将剩下的9个平安建设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工作成效有待加强的村作为建设目标,着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消除群体性矛盾纠纷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着力深化农村祠堂建设,妥善解决农村宗族问题;着力加强大村庄综合整治,彻底扭转这些村庄的治安面貌,有效推进这些村庄的经济发展,力争其中的9个村(居委会)建设为平安村。
第四步:命名表彰。
在每年底,对当年建设的平安村进行检查验收,按照“村民不犯罪、村庄不发案、矛盾不上交”三条简要标准,由乡综治委牵头,会同警务区、信访办、乡纪检等部门对各村进行联审,符合条件的报市综治委等部门进行审批。被确定为市级“平安村”的村委会,在第二年的全市政法工作会上将进行命名表彰,村书记、主任享受《丰城市村干部和揩稳定工作考评方案》规定的奖励,未获得“平安村”的村书记、主任不享受这方面的奖励。
四、工作原则
全乡“平安村”的创建工作由乡“平安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直接进行指导和组织实施,乡所属的综治成员单位及乡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挂点帮扶一个村的创建工作,以解决创建帮扶中的实际问题(具体挂点见安排表)。在创建任务完成后,从2010年开始,市综治委将会牵头,会同市相关部门进行创建工作回头看,对我乡所有村委会的创建工作进行评估,已命名但出现问题的村委会予以除名,未命名而达到创建标准的村委会按程序申报命名。连续五年获得“平安村”的村委会,市综治委将授予“长安”村奖牌,连续十年获得“平安村”的村委会,市综治委将授予“和谐”村奖牌。
五、组织机构
成立乡“平安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 靖       第一副组长:熊志勇   常务副组长:杨卫勇 姜平亮,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乡综治办工作人员及各村蹲点干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乡综治办,由葛红峰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乡的“平安村”创建工作。
六、奖惩措施
1、落实责任。乡党委书记周靖为全乡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政法领导姜平亮为主要责任人。各村书记是本村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挂点班子成员为主要责任人。乡综治成员单位一把手直接负责挂点村的创建帮扶工作。各单位的创建工作必须务求实效,多做实际工作,少做表面文章,要在消除矛盾隐患、预防违法犯罪和提高群众素质上下工夫,真正把各村建设成矛盾纠纷少、群众安全感强的平安村。
2、奖惩并举。各村的创建工作和乡综治成员的帮扶创建工作纳入乡年终综治考评重要内容。被评为市级“平安村”的村委会,乡评其为本年度综治工作先进单位,村书记为综治工作先进个人,创建工作较差的村委会将给予全乡通报批评。获得“长安”村荣誉的村书记,将评为当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并享受市劳动模范待遇,成效突出的村书记推荐参评市劳动模范,对获得“和谐”村荣誉的村书记推荐参评省劳动模范。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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