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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村委会:
根据丰民社救[2008]01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联系会议研究决定下达8万元中央自然灾害资金给你们,此次下达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灾民生活困难问题,望各地接通知后,将救灾款及时落实到灾民手中,并将灾民身份证号码、粮食直补或存折号码等项登记册报于乡民政所,实行“一卡通”资金发放。具体分配方案为:
同田:3900元
沿江:8700元
上峰:9300元
候塘:5100元
青山:3500元
钞塘:3600元
夏家:2100元
岗上:3900元
龙凤:4800元
龙江:4200元
龙赣:6300元
肖家:7800元
联合:4500元
新联:6900元
小计:8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