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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同田赣江水域整顿采砂船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同田乡   发布时间:08-04-1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同田乡政府办
 

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第150号令《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及省政府关于开展清江行动的指示精神,为整顿和规范同田赣江水域采沙秩序,维护赣江两岸大堤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911日—930日开展同田赣江水域采砂清理整顿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成立同田赣江水域清理领导小组

  长:周 

常务副组长:熊志勇

副组长:喻海波  喻远新      姜平亮   谢雪辉

魏发泉          李生荣   熊俊辉

鄢洪江      魏爱华  熊黎彪   王俊伟

  员:派出所干警,全体乡干部,龙江、龙赣、龙凤、沿江、上峰村全体村干部。

二、   清江行动方案

清江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时间910日至913日。工作职责:将同田赣江水域挖砂船基本情况摸好底,并登记造册。责任人员:温灏  熊黎彪  刘文强  吴圣强  王仪刚  魏道清  范福顺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间914日至917日。工作职责:按照分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发放宣传单和禁采通知,逐船逐人通知到位,确保918日停靠在指定地点。责任人员:第一组:组长:关     成员:谢     毛圣华李歪头  负责龙赣、龙江村挖砂船;第二组:组长:谢雪辉成员:尚志国  邹香根  负责龙凤村挖砂船;第三组:组长:成员:李 欣  成员:王仪刚  魏道清  尚新华 负责上峰村挖砂船;第四组:组长:温    成员:范福顺  屈三保  负责沿江村挖砂船;第五组; 组长:熊黎彪  成员:刘文强    吴圣强  负责在建挖砂船。

第三阶段:禁采整顿规范许可阶段。时间918日至930日,工作要求:各小组按照分工落实禁采措施,在征求船主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确定全乡22艘船采砂许可,规范采砂秩序。责任人员是:

巡逻组:

  长:熊志勇   副组长:温     熊黎彪

  员:刘文强   吴圣强  葛红峰

工作职责:巡逻和督查同田赣江水域所有挖沙机是否停止作业,对拒不执行者组织力量强行停靠指定地点。

第一组

  长:关    副组长:李生荣

  员:尚        尚金来  毛圣华  李歪头 毛堂水屈章元

工作职责:负责以下船只在918日到指定地点停靠

龙凤:邹小荣(同17  李劝仁(同18  毛金件(同19)邹荣明(同20  李福红(同22  屈小生;

新下洲:屈贵元(同11)孙流清(同10)。

第二组:

  长:李     副组长:  熊俊辉

  员:魏道清  周自强   林南山   王仪刚   尚新华   屈文平

工作职责:负责以下船只在918日到指定地点停靠。

新下洲:屈文章(同08  屈劲松(同12  屈国亮(同13)屈姜强(同14) 屈国元(同15  屈春元(同16)屈平良(同17  孙流兵(同29  屈明星(同33)屈文龙

第三组:

  长:谢雪辉   副组长:鄢洪江

  员:尚志国   夏永亮  万飞波   邹香根

工作职责:负责以下船只在918日到指定地点停靠。

龙凤:邹泉水、吴圣桥(同24) 胡有能(同25  吴国仁(同28)邹凤全(同30  毛国仁(同31) 邹泉水(同32)胡洪文(同23  吴国洪(同34  吴乐金

第四组

  长:喻海波   副组长: 夏勤根

  员:游云彬        龙水亮   屈三保

工作职责:负责以下船只在918日到指定地点停靠。

老下洲:屈海树(同01  屈荣平(同03  刘小毛(同22)屈元平(同21) 屈建国(同07  刘兴泉(同05)屈细洪(同09) 屈善新(同04  屈国华(同06)屈章仁(同26) 两只吸砂王

第五组:

  长:魏发泉  副组长: 魏爱华

  员:范福顺  夏赣川   吴金元

工作职责:负责以下船只在918日到指定地点停靠。

老下洲:屈华庆(同36  屈火南(同38  汤礼能(同37)屈牛全  正在建造的挖砂船。

后勤机动组

  长:喻远新   副组长:        江全春

  员:陈建华   江学洪     江华勇   邬新荣    陈寿春涂叙鹏

工作职责:保障后勤物资和生活供应,并作为行动机动力量。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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