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党字[2007]16号
关于黄有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函告
各党支部:
经研究同意:
提名黄有兴同志为义学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
免去聂国根同志东坊村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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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城市石江乡委员会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人事 黄有兴等同志 职务任免 函告
抄送:石江乡党政班子成员
石江乡党政办公室 2007年10月21日印发
共印发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