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党字[2006]21号
关于熊真兴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根据石江乡村干部在职年龄界限的规定,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熊真兴、曾根兴、袁根秀三同志从06年4月份退休,请相关单位接通知后按退休各规定认真执行。
中共丰城市石江乡委员会
丰城市石江乡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熊真兴等同志退休 通知 发: 乡党政班子成员
丰城市石江乡党政办公室 2006年4月27日印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