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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府字[2008]21号
石江乡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丰府办发[2007]89号)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我乡污染源普查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1、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以前的企业。时期资料:2007年度。
2、普查对象:石江乡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
3、范围:(1)制造和加工企业、交通及资源利用业;(2)粮、棉、油、麻、丝、茶、果、畜禽;(3)餐饮、住宿、卫生、服务。
二、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1、普查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占全省污染物排放量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用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测算全乡污染源产生、排放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的排放量。
2、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07年10月-12月)成立机构,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方案。
成立石江乡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组长:罗海水
副组长:邹玉华
成员:刘云根、徐鉴、黄树根
办公室设农经站,刘云根兼任办公室主任。
(2)全面普查阶段(2008年1月-2008年5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
(3)总结阶段(2008年6月-2008年8月)做好自查,迎接检查,总结成绩,找现差距,建立档案。
丰城市石江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元月五日
主题词:环保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实施方案
抄 送:市环保局、市农业局、乡党政班子成员
石江乡党政办公室 2008年1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