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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府字[2007]06号
石江乡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实 施 意 见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切实提高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水平,促进人口与资源的和谐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瞄准“确保排位前移,力争挤入先进”的总体目标,紧紧抓住“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的工作主线,立足本地实际,抓好常规工作,创新工作机制,为构建和谐计生、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具体指标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37‰以内;计划生育率达90%;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至少完成1例“两非”案件查处任务;至少上报1例“非诉执行”案件;出生人口性别比高于正常值部分下降20%以上;确保完成6例,力争完成9例二女户结扎;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100%,征收率60%以上;计划生育合同签订率、公证率、守约率均达98%以上;女专干和中心户长配备率100%;计划内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优生检测率达50%以上。
三、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决定》,确保政策精神宣传到位。各村、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头等大事,紧密联系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每村刷写永久性标语至少两条,出板报至少两期,积极宣传中央《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决定》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农户,深入人心。
2、狠抓人口计划,确保生育政策执行到位。人口计划是人口计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这一工作重中之重。一要牵住环、孕检这个“牛鼻子”。坚持一年4次环孕检不动摇,并要求受检率达95%以上。否则村收取对象押金600元/例/季,村交乡200元/例/季,造成计划外生育的,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二要抓住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坚决实行生育一个小孩首先上环,生育两个小孩首先结扎的要求,并且分别在三个月、两个月内落实。否则,村分别收取对象押金500元、5000元,半年后仍未落实则没收押金。三要坚决制止“以罚代生”。对计划外怀孕及时终止妊娠,确保生育政策执行到位,人口计划达标。
3、夯实基层基础,确保服务网络建设到位。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重硬件,把工作重心下移到村组。乡政府将积极创造条件,着手申报建设中心服务所,并确保(聘请)一名合格的技术服务员。各村要保证村服务室能长期正常开展工作,并配齐、配强女性专干和中心户长。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百村千户”创建活动,自觉地把人口计生工作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4、硬化节育措施,确保特殊人群管理到位。按照《丰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法》,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在流出人口相对集中的外地建立计生协会,开展经常性的工作和跟踪服务。加强对集镇居民计划生育的管理,5月份将集中组织开展一次集镇居民、党员、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五清理”活动。
5、实施关爱行动,确保性别比整治到位。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生育关怀行动”积极抓好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重拳打击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整治,对举报线索真实的,奖举报人500元/例,确保至少突破1例“两非”案件查处任务,努力将我乡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103-110之间。
6、搞好依法管理,确保社会抚养费征管到位。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依法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的签订率、公证率和守约率。对计划外生育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且农村户口首次征收标准不得低于6000元(第一胎女孩)、10000元(第一胎男孩),并对各村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详见附表)。非农村户口翻倍征收,对征收不到位的,小孩上户口或办理有关证件时,乡计生办必须责成补足,否则有权拒绝签字盖章。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法院“非诉”强制执行。由乡政府组织力量催缴到位的,按30%上缴乡财政。
7、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确保奖扶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绿色养老工程、二女户结扎优待措施,一次性奖励无水分对象5000元/例,依法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力争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落实率达100%,不断完善和落实“奖、优、扶、免、帮”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8、实行责任追究,确保计生工作目标到位。抓好人口计生工作,既要求广大群众把遵守政策变为自觉行动,又要求各级干部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为此,一是实行二女户结扎风险金制度。要求每个村委会交纳3000元保证金;挂点乡领导和村书记、主任各交纳500元保证金;蹲点乡干部和其余村干部各交纳300元保证金。完成任务除退回保证金外,另对所在村的乡、村干部予以奖励,奖励标准:第一例400元/人,如有水分但经认可奖200元/人;第二例300元/人,如有水分但经认可奖200元/人;第三例以后200元/人;超额完成任务的加倍奖励。二是实行“黄牌警告”制度。对工作被动,完成任务较差或接受上级检查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在季度考核时给予“黄牌警告”,村书记作表态发言,所在村的乡干部年终扣奖金100元/人次;连续两次“黄牌警告”的村,乡里将采取组织措施。
丰城市石江乡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人口与计划生育 2007年 实施意见
抄 报:市计生委
抄 送:乡党政班子成员
石江乡党政办公室 2007年3月31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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