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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府字[2006]20号
关于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土地清理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全乡群众的用地意识和审批土地意识,进一步强化土地管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根据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一次土地审批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土地清理工作的领导,乡政府成立
了土地清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土地清理工作。组成人员为:组 长:曾建辉,成 员:甘利刚、聂海龙、聂根兵、陈 辉、杨 滨
二、清理时间:(2006年6月20日—2006年7月31日)
三、清理对象:近年所审批的房屋(包括附房),重点是04年、05年的新建房屋(包括附房)
四、清理标准
1、未批先建:拆旧建新补交工本费;宅地、空闲地补交超“一户一宅”占地费每平方米40元;耕地建房补交超“一户一宅”占地费每平方米60元,耕地开垦费每平方米10元。
2、批东建西:处罚每平方米(拆旧宅地、空闲地10元,耕地30元)。
3、少批多建:按土地类型补交少批的土地占地费。
4、临时用地:按临时用地的手续补交(600元/亩·2年)。
五、工作纪律
每位乡、村干部都必须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清理,决不能徇私舞弊,每发现一例,除帮对象补办手续外,另罚200元。
丰城市石江乡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土地清理 宅基地 通知
抄 送:全体乡干部
丰城市石江乡党政办公室 2006年6月13日印
(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