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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府字[2006]36号
2006年石江乡秋防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
为了做好今年我乡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防疫工作,根据丰字[2006]5号《2006年丰城市秋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要求
按照《江西省2006年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要点》和《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以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防治工作重点,坚持依法防治,科学防治,依靠群众防治的方针,狠抓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疫情监测,检疫监督等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做到“四个100%,四个到位”,即: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免疫密度达到100%;其它应免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100%;免疫耳标佩戴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100%;消毒到位,疫情监测到位,检疫监督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大力提升和乡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坚决阻断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对人的感染;促进我乡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防控措施
1、要强化免疫,提高免疫密度和免疫效果,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和“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要求,按免疫程序,加大免疫工作力度。
2、要强化消毒灭源,彻底杀灭病源,督促畜禽饲养、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以及贩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来源制度,定期开展消毒工作,消除病源传播隐患,严防疫情发生。
3、要强化疫情监测,诊断和报告,提高科学防控水平,重点加强畜养殖、交易、屠宰加工场的疫情监测,特别要加强禽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报告电话:6912001,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早诊断、早处理,坚决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4、要强化检疫监督,严防疫情传播和扩散,重点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监管工作,对病死畜禽坚决按“四不一处理”的要求执行。特别是当前要加强对病死生猪及其品的无害化处置工作,严禁病死生猪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和市场。
5、要强化宣传,提高群众防控水平,特别要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防止群众产生恐惧心理,维护好社会稳定和市场肉类供应秩序。
6、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落实秋防所需经费,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顺利开展。
7、此项工作列入乡、村干部工作目标考评。
三、防控时间安排
全乡秋季防疫从9月14日至10月15日结束。
1、9月14日至9月18日,组织动员、研究部署全乡秋防工作,摸清本辖区的畜禽饲养情况,建立畜禽养殖档案,制定秋防实施方案。
2、9月19日至10月15日,具体实施免疫,消毒,监测,检疫监督等防控措施。
3、10月15日至10月18日,按有关要求督查秋防工作,查漏补缺,及时强化各村的薄弱环节。
4、10月19日至20日,对各村的秋防进行验收,以迎接市对我乡的秋季防工作情况检查。
四、防控监督安排
为了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四个100%,四个到位”彻底消灭免疫死角和免疫空白点。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实行秋季防疫监督制,具体安排如下:
下山:组长:刘辉军,成员:杨滨
荷岭:组长:周根新,成员:刘云根
上舍:组长:罗永忠,成员:聂国华
义学:组长:李发根,成员:熊军刚
培庄:组长:赖国荣,成员:徐鉴
湖头:组长:熊华鹏,成员:周翔
石江:组长:罗抒生,成员:李国华
钳石:组长:曾建辉,成员:敖腾花
东坊:组长:徐卫东,成员:甘利刚
丰城市石江乡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秋防 实施 方案
抄 报: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
抄 送:乡党政班子成员、动物检疫站
石江乡党政办公室 2006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