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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党字[2006]17号
丰城市石江乡关于重要敏感时期
维稳责任追究意见
为进一步强化在重大会议、重大节日等重要敏感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地市三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在重要敏感时期发生以下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单位及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各村委会、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首要领导责任。凡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均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尤其是重要敏感时期,更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2、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受奖励的资格,其综治及维稳工作责任人不得评先受奖、晋级晋职、晋升工资,不得易地、易岗担任同级领导职务;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3、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受奖励的资格,其综治及维稳工作责任人不得评先受奖、晋级晋职、晋升工资,不得易地、易岗担任同级领导职务;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4、发生个人赴京上访或群体赴省上访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受奖励的资格,其综治及维稳工作责任人不得评先受奖、晋级晋职、晋升工资,不得易地、易岗担任同级领导职务;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5、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受奖励的资格,其综治及维稳工作责任人不得评先受奖、晋级晋职、晋升工资,不得易地、易岗担任同级领导职务;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6、对森林防火工作宣传不力,防火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和受奖励的资格,其综治及维稳工作责任人不得评先受奖、晋级晋职、晋升工资,不得易地、易岗担任同级领导职务;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中共丰城市石江乡委员会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责任追究 重要敏感时期 意见
抄 报:市政法委
抄 送:乡党政班子成员
石江乡党政办 2006年3月20日印
(共印3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