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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

信息来源:石江乡   发布时间:08-04-1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党政办
 

 

 

 

 

 

石党字[2006]11

 

关于切实做好迎接省林改检查验收工作

及明确工作责任的紧急通知

 

各村党支部、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省林改办将从41日起对我乡林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林改政策到位,确保林改工作质量,顺利通过省林改检查验收。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乡村二级要把林改工作当作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扫尾、验收工作,精心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二、细化工作责任。乡党政主要领导为乡林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有关班子成员实行包村负责,加强对各村林改工作的领导;林改员要具体负责林改工作,蹲点干部要积极配合林改工作,各村书记、村会计为本村林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明确处罚措施。林改工作已进入扫尾,验收阶段,各村必须对照《林改检查验收标准》,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找问题,逐个解决,确保林改质量,确保验收通过。若省验收出了问题,将对有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罚:

1、班子成员将按市有关处罚规定处理;

2、乡蹲点干部、林改员实行待岗处理。属事业编干部待岗,按请假标准发生活费且自然下岗;属行政编的干部待岗,待岗至今年12月底,每月发生活费300元;

3、林改资料输机员要确保在326日前全面完成资料录入任务,若没有完成任务按第二条处理。

4、村书记、村会计就地免职。

附:石江乡林改工作责任分工表

 

 

 

中共丰城市石江乡委员会

丰城市石江乡人民政府

OO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林改  做好验收工作及明确工作责任  紧急通知   

  送:市林改办、乡党政班子成员                          

石江乡党政办                   2006323日印发   

(共印45份)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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