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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党字[2006]11号
关于切实做好迎接省林改检查验收工作
及明确工作责任的紧急通知
各村党支部、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省林改办将从4月1日起对我乡林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林改政策到位,确保林改工作质量,顺利通过省林改检查验收。经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乡村二级要把林改工作当作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抓好扫尾、验收工作,精心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二、细化工作责任。乡党政主要领导为乡林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其他有关班子成员实行包村负责,加强对各村林改工作的领导;林改员要具体负责林改工作,蹲点干部要积极配合林改工作,各村书记、村会计为本村林改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明确处罚措施。林改工作已进入扫尾,验收阶段,各村必须对照《林改检查验收标准》,认真开展“回头看”,查找问题,逐个解决,确保林改质量,确保验收通过。若省验收出了问题,将对有关责任人作如下处罚:
1、班子成员将按市有关处罚规定处理;
2、乡蹲点干部、林改员实行待岗处理。属事业编干部待岗,按请假标准发生活费且自然下岗;属行政编的干部待岗,待岗至今年12月底,每月发生活费300元;
3、林改资料输机员要确保在3月26日前全面完成资料录入任务,若没有完成任务按第二条处理。
4、村书记、村会计就地免职。
附:石江乡林改工作责任分工表
中共丰城市石江乡委员会
丰城市石江乡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林改 做好验收工作及明确工作责任 紧急通知
抄 送:市林改办、乡党政班子成员
石江乡党政办 2006年3月23日印发
(共印4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