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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预案

信息来源:石江乡   发布时间:08-04-1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党政办
 

 

 

 

 

 

 

 

石党字[2006]2

 

 

中共石江乡委员会     石江乡人民政府

关于制定涉法涉诉上访处置工作预案

 

各村党支部、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我乡制定涉法涉诉上访预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这一中心,把做好涉法涉诉工作作为全乡各级组织的重要任务,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信息畅通,反应灵敏,责任明确,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对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做到发现及时,控制有力,处置妥当,最大限度减少涉法涉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则,经乡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乡处置涉法涉诉上访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乡党委书记熊志红同志担任,乡长张树根、副乡长李发根、人武部长熊华鹏、党委委员罗永忠、铁路派出所民警徐华顺为副组长,乡党政办、综治办、农办、土管所、民政所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政府。

三、工作任务

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作用,在乡党委书记熊志红同志的统筹协调下,妥善处置聚众围堵党政机关、聚众堵塞公路等交通干线以及聚众械斗闹事等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上访事件,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涉法涉诉事件由熊志红同志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属于生产等重大安全事故,由李发根同志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置;属于涉及农业和农民负担而引起的事件,由熊华鹏同志组织协调处置;属于涉及到乡党政分管领导负责的其他系统的重大安全事故,由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处置;有关宣传方面的工作由罗永忠同志负责。一旦发生重大涉法涉诉上访事件,所涉及的有关分管的乡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要按照乡领导小组的要求,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努力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部门分工

在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要按照归口处置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做好处置工作。

1、生产安全事故由乡企业办公室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2、火灾事故由公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3、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由分管交通的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4、其他安全事故,由其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5、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和老、弱、病、残生活无法保障等问题引发的事件,由民政所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6、乡属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引发的事件,由企业办负责,有关部门协助,其他企业改革和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引发的事件由其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7、农民负担等问题引发的事件,由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8、中小学校发生的事件,由乡教办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9、土地、山林、水利、水域、矿产资源等权属问题引发的事件,由综治办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10、集镇改造中的拆迁、安置、征地等问题引发的事件,由村建办、土管所负责。

11、行政执法机关过程中引发和事件,由综治办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12、司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引发的事件,由党委分管政法的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13、涉及重大安全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由乡卫生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14、涉及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由乡宣传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协助。

15、由公安部门负责收集情报,掌握动向,维护秩序,控制事态,调查取证,依法处置。

五、防范调处

要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妥善处置”的原则,落实相关措施,做好防范处置工作。信访办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定期分析社会形势,掌握动态;要大力加强信访工作,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按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反馈给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予以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也要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全乡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的问题,并研究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各村委会、各部门党的基层组织要主动做好群众思想的教育疏导工作,帮助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社会稳定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正常的行政和法律程序解决矛盾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现场处置

处置涉法涉诉事件,要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的要求,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依法妥善进行处置。涉法涉诉事件发生后,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立即将下级报送的情况报告组长或副组长,组长或副组长根据事故和事件的性质、规模以及造成的影响,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报告;确定有关领导,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迅速赶赴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全权负责对事故和事件的统一处置。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个小组开展工作。

七、责任追究

要严格落实涉法涉诉的党政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涉法涉诉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力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和协调,不得把本级应该处理的问题推向上级。要严格落实涉法涉诉的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属于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问题,就由那个单位领导负责解决,不得把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推向社会。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涉法涉诉事件发生后,纪检部门要迅速介入调查,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工作保障

在乡处置涉法涉诉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委会、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听从指挥,紧密配合。要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建立工作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全面掌握情况动态,快捷高效地开展工作。

 

 

 

 

 

中共石江乡委员会

石江乡人民政府

00六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政法   涉法涉诉上访  工作预案  意见               

抄报:市政法委   市综治办

抄送:乡党政班子成员   铁路派出所                       

石江乡党委办公室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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