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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塘镇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 公 告

信息来源:荣塘镇   发布时间:10-01-11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荣塘镇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         
按照省、市关于落实“一大四小”绿化江西的有关规定,现就绿化工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林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投资栽树人拥有树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二、工程树木的管护按照属地责任追究原则,所栽树木受到危害,追究所在地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责任。
三、工程树木受法律保护,人、畜危害树木,除赔偿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株,情节严重,移交森林公安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荣塘镇人民政府
2009年2月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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