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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政发[2009]05号
关于下发荣塘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的
通 知
镇机关干部、镇属部门、各村(居)委会:
二00九年是我省实行政府机关效能年的第一年,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了共同管理好镇机关事务,切实转变镇机关干部作风,树立良好形象。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望全体镇机关干部、镇属部门人员共同遵守。
本制度从下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荣塘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二月十三日
荣塘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值班制度
1、考勤值班对象:所有在职的镇机关干部,年满50周岁的人员除外。
2、点到时间:每星期的星期一至星期五点到,双休日点到另行通知。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为上午8:00整,其余时间为上午8:30分。
3、晚上值班时间:值班人员按办公室安排的值班表实行整晚值班;其中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晚上7:30至10点整,其余时间晚上6:30至9点整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4、双休值班时间:按办公室安排的晚上值班表进行,白天、晚上一并值班。办公室安排一人值班,值班时间均为24小时制。
5、请假换班的规定:事假一般不能超过三天,请假超过三天的,必须先写请假条,经挂点领导、主管领导签字,书记、镇长批准后才算请假。特殊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请假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不发工资。班子成员请假、换班,必须向党委书记、镇长请假、换班,同意后方可;一般干部必须向挂点领导、主管领导及当天值班首长请假、换班,批准后方可。如遇突发性行动等,一律不能请假,否则以脱岗论处。
6、点到及值班奖罚:1每月每人发给点到费20元,晚上值班10元/晚,节日假日值班每人30元/天(双休日除外)。2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点到迟到一次扣工资5元,事后一小时内未补到的扣10元/次,当天未补到的按缺勤处理,扣100元/次;补到或补勤应向当日值班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补登。值班每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整晚未到的扣100元;值班请假人员不发给当晚补助。
二、接待管理制度
1、来客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就餐,镇机关食堂实行一个标准(100元/桌,八菜一汤)接待,下发派餐单,酒为四特酒或丽村酒等。陪客领导、办公室人员在派餐单上签名,凭派餐单结帐。确因人多或特殊客人需加菜或点菜,必须通知办公室。严禁在餐馆公款接待,否则,一律不予报销,谁接待谁付款。
2、镇政府来客用烟原则上为吉品金圣。整包烟发放必须请示书记、镇长。用烟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谁领烟,谁签名。
3、土特产品等礼品发放必须经书记、镇长批准,并由办公室开具礼品发放结算单,经办人签单,凭单结帐。因时间仓促,未即时开具的,事后立即补上,否则不予结算。
4、镇机关干部食堂用餐实行登记。价格为早餐2元/份,中晚餐4元/份,镇政府在早中晚餐给予一半的用餐补助(家属除外)。若机关干部早餐不吃稀饭,可参照中餐标准予以用餐补助,但必须在中、晚餐登记本上登记。
三、 财经管理制度
1、镇政府机关、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一支笔审批,任何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
2、所有开支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帐,否则财会人员不准入帐。
3、日常开支以外的开支(如线上部门交款,订报刊等),需向书记、镇长先请示同意后开支。先开支后请示的,一律不予报销。
4、党政班子成员因公出差的差旅费开支,必须向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后,方可报销。
5、严禁公款私借,特殊情况借款,必须先写借条,经座家领导同意方可,在一个月内归还,否则从工资中扣除。
四、 用车管理制度
1、 机关两部小车为公务车辆,用车由办公室安排。
2、使用原则是:先书记、镇长用车,后一般班子成员用车;先开会用车,后办事用车;私事尽量少用车,甚至不用车,严禁用车或租车下乡。确因工作需要或处置突发事件,需要请私车的,经请示领导同意由办公室定价后,方可使用。
3、小车严格限座,包括司机在内限座5人/辆。
4、小车修理费用在300元/次以上的,须请示书记、镇长、座家人员同意,有办公室人员在场时,方可修理。
五、 工作纪律、任务完成奖惩制度
1、镇机关干部及家属,在上班时间内不能在办公室看电视、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每发现一起,按当日旷工处理并罚款100元/次。
2、镇机关干部及镇属部门人员必须严格服从镇党委、政府的指令、派遣,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推辞,否则,第一次予以警告,并向书记、镇长说明理由;第二次扣罚100元,大会作检查;三次以上停薪反省。
3、镇政府中心工作时,挂点领导、蹲点干部点到后必须到点上协助驻村工作,如督查未在岗又未请假的人员,以脱岗论处,扣罚100元/次。
4、各村、各部门必须按照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下达的经济指标和完成时间,按时按量完成任务。村委会未按时按量完成任务的,从规定完成任务时间的下月起,停发村书记、村长、会计工资,待完成任务后补发;年终未完成任务的,村书记撤职,不给任何安排和补助。
5、部门未按时完成任务的,从规定完成任务时间的下月起,停发一切福利、待遇。部门负责人撤职。
六、院内安全保卫制度
1、院内安全保卫工作门卫为第一责任人,综治办、党政办协助管理。
2、为确保院内安全,不准任何推销商进入机关大院内。
3、镇机关大院关开门时间:每天早上6点开门,晚上10:30关门,若遇特殊情况,临时通知。
4、镇机关干部或家属确因有事晚归或早起外出,必须先与门卫商量。若未沟通,与门卫发生争执,造成后果者,追究干部或家属责任。
5、门卫必须认真履职,不得无故刁难干部或家属,否则,轻者警告,重则扣罚当月工资甚至解聘。
七、内务管理制度
1、办公室人员要坚持每日值班制度,不得无故脱岗。脱岗一次扣罚100元。
2、镇干部领取办公用品须先登记,后领取。
3、公家物资,除镇政府统一配给外,一概不得私自占用或配备,购买物品时,一律由办公室人员经办,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私自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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