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委发[2008]7号
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活动及我市撤县设市20周年庆典活动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央、省和宜春市综治委及丰城市综治委的工作部署,乡综治委决定,从3月底至10月底,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行动(以下简称“两个排查”集中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和谐稳定目标,在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综治维稳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要求,凝聚各方力量,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总体目标是实现“四无三下降两提升”,即:无影响北京奥运会及重大敏感时期安全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规模性纠纷械斗、无群体性进京上访和异常访、无“法轮功”人员聚众闹事事件;实现可防性案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调处效果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
1、抓住八类关键事。(1)出租车市场整顿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2)华英鸭基地等重点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3)乡集镇新区建设和旧街改造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引发的矛盾纠纷;(4)山林、水利、土地、矿产资源权属纠纷;(5)禁划龙舟引发的涉稳问题;(6)农村春耕及“双抢”时期用工、用水等引发的矛盾纠纷;(7)家庭、邻里、婚姻等可能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民事纠纷;(8)各类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
2、抓住八个关键地。(1)集镇范围尤其是新集镇规划建设区;(2)在建重点工程周边;(3)工业区、学校周边及重要交通沿线;(4)流动人口较集中地;(5)农村集镇、农贸市场、车站等容易引发治安纠纷的地方;(6)平时治安复杂的大村庄周边;(7)酒店、游戏厅、网吧等各类餐饮娱乐场所;(8)其他一些容易引发治安纠纷的地方。
3、抓住八类关键人。(1)宗族长老头目、狂热分子;(2)平时滋事生非的治安不稳定人员;(3)“法轮功”不稳定人员;(4)困难群体中的不稳定人员;(5)军队退役人员中的不稳定人员;(6)吸贩毒人员;(7)重点信访人员;(8)外省尤其一些敏感地区来丰流动人员。
(二)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重点。
1、对农村大村庄实行综合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治安混乱、村级班子软弱涣散、人口众多的农村大村庄。对敲诈勒索、目无法纪、挑拨群众闹事等现象露头就打,对封建宗族头目、骨干成员依法严惩。对实施“打砸抢”、暴力抗法、聚众赌博等非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除恶务尽。对称霸一方、作恶多端的地痞、罗汉等恶势力,特别是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给予毁灭性打击;对负案在逃的违法人员要想尽一切办法实施抓捕,尤其是对参与非法活动的骨干分子要不惜代价抓捕归案;对软弱涣散的村级组织要果断予以撤换。
2、对集镇重要场所实行重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商场、旅店、出租房屋、歌舞厅、网吧、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车站、公路沿线等交通要道;政府机关、金融单位等重点要害部位,以及消防和卫生、食品药品、学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及时消除各类治安隐患。
3、对治安突出问题实行重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它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利用互联网发布有害信息等其它违法行为;境内处敌对分子利用人民内部矛盾插手我内政的不法行为。
三、主要任务
1、在化解矛盾纠纷上求实效。在“两个排查”活动期间,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对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排查,及时发现重大矛盾纠纷,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地已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的原则,分析制定调处方案,明确调处目标、措施、责任和期限,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同进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积累,防止问题激化。在排查调处工作中,要把握不同时期的重点人员、重点区域、重点事项,注重调处效果。各村(居)委会、各部门每天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统一梳理,排查调处情况经党政一把手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上报乡“两个排查”办公室。
2、在实施综合整治上求实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本次乡政府实施综合整治的大村庄1个,即杨庄村委会杨庄村小组。由乡综治办牵头,分安派出所及各有关单位配合市综治委负责督促验收。在整治过程中,要坚持落实综合整治的原则,做到既整治安又强班子、树风气、扶产业。要在打击犯罪的基础上,认真搞好村级账务的清查,加强对村级财务的规范管理。把大村庄综合整治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培植产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要多渠道争取资金,大力实施民生工程,让群众在综合整治中得到实惠。切实加强村乡班子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班子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同时要把大村庄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
3、在健全防控网络上求实效。延伸和拓展治安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农村技防系统的作用,实现与110指挥中心联网,增强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落实警力上街面、进社区、下乡村,加强对社会面的管控,加强对治安重点人员、重点信访人员、“三方面”人员、“法轮功”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控,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地区和案件多发地区的管控,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信息安全监管和舆论引导,提高网上舆情监督能力。大力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加大专兼职巡防力量建设,继续规范和发展群防群治队伍,推进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化、网络化、科技化,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多方位、全覆盖、大防控的治安防范网络。
4、在调处整治机制上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和谐平安联动中心的作用,利用基层综治、维稳、调解、信访等方面的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治安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作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力法化解矛盾纠纷、整治治安问题。要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重点整治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打牢基础。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4月18日)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组织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集中行动。
2、调查摸底、调处整治阶段(4月18日-10月9日)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针对“两个排查”工作的重点,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找准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梳理出重大涉稳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过硬措施,集中开展调处、整治。通过集中调处、整治,使重大的矛盾纠纷得到化解,突出治安问题得到解决,治安乱点实现由乱到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3、检查验收、总结经验阶段(10月10日-10月31日)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会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补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集中行动成果。乡“两个排查”集中行动指挥部将于10月中旬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综治考评范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个排查”集中行动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其它领导负分管责任。乡重大涉稳问题排查调处工作由乡党委副书记曾永万负责,突出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由乡维稳信息督查员付鉴龙负责,因党政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引发的矛盾纠纷由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黄艳萍负责,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由派出所长邱百红负责,因出租车市场整顿规范引发的矛盾纠纷由乡纪检书记廖泽涛负责,突出非法宗教问题由乡党委委员熊细平负责,涉及市重点工程开发的各类矛盾由副乡长朱兵长负责,有可能引发媒体负面宣传报道隐患的排查化解同乡党委委员熊细平负责,各类突发性群休事件的排查化解由党委副书记曾永万负责,因湖塘集镇改造引发的矛盾纠纷由副乡长何建华负责,各类医患矛盾纠纷党委委员熊细平负责,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森林火灾隐患由副乡长朱兵生负责,学校安全隐患由人大副主席甘华林负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隐患由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必须按照乡里模式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分工,扎实做好“两个排查”工作。
2、严格奖惩,责任追究。乡综治委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各部门活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不明、尘埃无成效的村(居)委会、部门,乡综治委将对其党政一把手及分管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分管领导向乡综治委作出书面说明。对在敏感时期出现重点人员失控进京赴省上访的地方,乡综治委将会同乡信访办对其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严厉的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到位,产生重大影响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行动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
3、大力宣传,赢得民心。各村(居)委会、各部门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两个排查”集中行动的始终。要以基层党组织为依托,组织各村(居)委会、各部门的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摸排黑恶线索、检举犯罪人员、揭发违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防范漏洞。
4、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乡“两个排查”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的作用,交通、建设、劳动社会保障、民政、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卫生、国土资源管理、宗教事务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等涉及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明确划分条块责任,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双排查”工作顺利进行。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全乡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行动总指挥部。总指挥:曾永万,副总指挥:甘华林、付鉴龙、邱百红,成员:林浩、饶俊峰、付贵友、熊燕辉、邹新富、龚建平、熊定刚、饶四华、邹剑锋、谢日辉。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林浩兼任,具体负责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宣传通报和验收。
中共湖塘乡委员会
二OO八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