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塘乡二00六年冬季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迅速开展冬季计划生育工作。
一、工作时间
从十一月十日起到十二月二十五日止,预期45天。
二、工作任务
四项手术128例,其中:结扎47例、上环50例、人流引产31例、环检557例、孕检791例。
三、工作重点
1、抓环、孕检到位。环、孕检是计划生育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力求环、孕检率达100%。对外出务工不能返乡受检的对象,应尽早与对象家里取得联系,通知她们必须在十二月十五日前寄回有效的环、孕检证明,否则,要回乡接受检查。
有效的环、孕检证明,是指县级以上(含县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贴有对象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了钢印或公章,填写了对象的身份证号码。
2、抓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按避孕节育措施规定:生育一个小孩的对象产后90天内应该上环,生育二个小孩的对象产后90天内应该结扎,不宜上环、结扎的对象,应该实行皮埋,计划外怀孕对象,一律要人流引产。
各地要对照乡下达的工作任务狠抓避孕节育措施落实,要秉着对象就是任务的原则,实行“对号入座”,决不允许当年应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对象移到下年度,特别是现已计划外怀孕的对象,如不及时拿下,将直接影响下年度我乡人口计划的完成。因此,各地一定要按照“一孩上环、二孩结扎、计划外怀孕人流引产”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3、抓“二非”线索的提供和侦破。“二非”是指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市里要求凡没上报“二非”线索的乡镇必须在11月25日前上报,已上报但“二非”案件还没侦破的乡镇必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案件侦破工作,乡要求11月25日前每个农村工作片要提供1条有价值的“二非”线索,力争我乡在12月10日前完成1例“二非”案件侦破任务。
4、抓暗婚清理。按照常规推算年度女性新婚人数应占总人口的10‰,计划生育重点服务对象(即环、孕检对象)一般应占总人口的50‰左右,而我们有些村委会年度新婚率不足4‰,计生重点服务对象不到总人口的30‰。这充分说明暗婚对象多,漏报对象多,暗婚清理非抓不可。
5、抓迎接省年终检查准备工作。省计生委将于11月11日至11月22日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计划生育年终检查。各地要认真对照上次乡下发的迎接宜春市年终检查《迎接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做到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确保年终检查,一旦受检也能胜利过关。
四、工作要求
1、对生育一个小孩已满90天,无故不上环的对象,每例罚款200元。此款由村委会代收。
2、对生育二个小孩已满90天,无故不结扎的对象,每例罚款500元,此款由村委会代收。
3、环、孕检对象未按期接受检查的,每例罚款200元,连续二个季度未接受检查的,每例罚款500元。对环、孕检对象罚款均由村委会代收。未完成环、孕检任务的乡政府每例罚村委会100元,返回村委会每例50元。
4、计奖办法参照春季计划生育规定执行。
湖塘乡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