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委发[2008] 5号
二00八年湖塘乡乡、村干部考评办法
为了加强乡、村干部工作责任,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壮大经济实力,提升发展水平,促进全乡三个文明建设和谐、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
(一) 税费收缴25分
1、完成一事一议任务计10分
2、完成水费任务计7分
3、完成预算外资金任务计7分
4、完成防洪资金任务计1分
以上各项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完成任务85%以上的,该项目按完成比例计分,低于任务85%不计分,乡政府有抵扣资金的,应先交后抵,才算完成任务。
(二)社会治安15分
1、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5分。
1)严厉打击邪教和“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和监控工作。发现“法轮功”反动传单和其它“法轮功”宣传未及时收缴上交的扣1分,产生严重后果的每起扣2分,并进行一票否决。
2)坚决打击封建宗族势力,发生封建宗族势力干扰公务或挑起宗族械斗造成严重后果的每起扣1分。
3)做好突发群体事件的预防工作,并制定好应付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每向乡上交一起纠纷扣0.5分,并要积极支持乡综治办工作,出现不支持配合的每起扣1分。
4)做好法定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工作,凡未按要求上交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的一次扣0.2分。
2、集中抓好群防群治工作(5分)
1)做好对刑释解教人、违法青少年等重点人员的帮教工作,“武疯子”排查监控工作,发生一起案件每起扣1分。
2)做好安全防火工作,严防重特大治安事故发生。发生火灾并动用乡干部扑救的第一次扣0.1分,第二次扣0.2分,第三次由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动用市119等扑救的扣1分;发生万元以上损失的火灾每起扣1分。
3)抓好村级综治工作室基层建设,对今年未完成综治室建设的扣1分,抓好群防群治的“四支队伍”建设,健全“六道防线”并充分发挥其作风,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做事。“四支队伍”不健全扣1分。
3、落实责任,确保政令畅通5分。
1)。加强综治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培训。按时参加综治工作例会及各种会议,每缺席一次扣0.5分,综治队伍不全扣0.5分。
2)认真落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政令畅通。对督查督办的各类纠纷或案件要指定专人抓好落实,未按要求及时抓好落实的每次扣1分,各种综治工作报表要及时上报,少报一次扣0.5分,补报一次扣0.2分。
以上每个大项,扣完该项分为止。
4、接受乡政府安排迎检表现良好以上的实行加分,季度或单项迎检加0.2分,半年迎检加0.5分,年终迎检加1分。
(三)计划生育15分
全年四个季度,每个季度考评为3分,全年四个季度共12分,按季度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实施。村计生专干按时到会1.5分,每少一次扣0.1分;村计生专干及时按要求报表1.5分,迟报一次扣0.1分;迎接上级计生部门检查,基本达到上级要求的不扣分,较好达到上级要求的加1分/次,达不到上级要求的扣1分/次,致使全乡计划生育工作受到“黄牌”警告的,扣5分。
(四)其他工作45分
1、参加会议2分。按时参加乡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计满分。每缺席1人次扣0.2分,缺席3次不计分,迟到、早退1人次扣0.1分。
2、党建工作2分。1)按时按量上缴党费0.5分,发展党员0.5分; 2)干部使用管理规范团结有战斗力0.5分;3)召开支部会议,有支部会议记录0.5分。
3、村帐乡管工作4分
1)完成全年村帐乡管资金任务1分。
2)按村帐乡管要求,每月及时移交帐目1分。每缺一次扣0.1分,如累计四次未移交帐目,该项无分。该村主要领导担任财务,该项无分。
3)村级财务帐目清楚规范,符合规定2分。统一使用乡会计核算中心核准的收据,严禁使用其他收据,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入帐,禁止公款私存、私用、私借,所有审批入帐的票据必须有事由、有经办人、证明人,严禁白条入帐。
4、土地管理5分
1)凡存在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和批东建西现象,属拆旧建新、村内空闲地的每发现一起扣0.1分,未及时上报土管所、村建办的,发现一起扣0.2分;属乱占滥用耕地的,发现一起扣0.2分,未及时上报,发现一起扣0.5分。
2)凡出现以收代批,越权审批等越权批地行为,发现一起扣1分;
3)凡有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或信访案件且造成严重影响的,该项目计0分。
5、农田水利建设4分
1)组织村民开挖水渠、水圳、清淤,完成水利任务2分。
2)排除水利设施隐患2分。
6、防汛抗旱4分。
防汛工作:1)按乡规定筹集防汛器材的计1分,未到位的不计分;2)积极好巡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出现情况,组织人员及时到位的计1分,信息不上报,人员不到位的扣0.5分。3)出现倒堤、垮坝、决口的不计分。
抗旱工作:1)按乡统一调度放水计1分,否则不计分,2)积极组织本村群众抗旱、放水有序,未出现纠纷、械斗、伤人的计1分。
7、农业污染源普查2分。
1)按时参加工作会议得1分,每缺席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2)按时按质量完成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得1分,验收不达标的为0分。
8、退耕还林、植树造林2分。上级验收过关得满分,否则不计分。
9、动物防疫1分。
1)防疫密度80%以下不计分,80—90%计0.25分,90%以上计0.5分。
2)积极配合工作的计0.5分,不配合的不计分。
3)凡未完成防疫费收缴任务的不计分。
10、武装、预备役工作3分。
1)好:能按时参加会议,按上级要求搞好资料室建设,组织参加民兵点验及政治教育,人数达90%以上,完成好上级布置的军事训练及征兵工作及应急维稳处突任务。
2)中:能按时参加会议,组织资料室建设基本符合要求,组织参加点验及政治教育人数达80%以上,较好地完成上级布置的军事训练、征兵工作及应急维稳处突任务。
3)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不配合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详细考评按照人武部下发的民兵预备役工作目标管理及考核方法执行。
11、新农合工作2分。完成市下达参合任务计满分,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0.1分,未达到90%的不计分,90%以上按比例计分。
12、信访工作4分。
1)各村配备村信访信息员,自然村配备了1名信访协理员,坚持信访隐患一月一排查制度的0.5分,未落实的该项不得分。
2)各村未出现进京赴省、宜春市和丰城市集体访和个体访的3分。凡出现赴京、赴省集体访(5人以上含5人)和赴京个人访的,该项不得分;出现赴省个访(4人以下含4人)的,每例扣2分,直至扣完该项分为止;出现到宜春市个访(4人以下含4人)的,每例扣1分,集体访(5人以上含人)每批次扣2分,直至扣完该项分为止;出现到丰城市个访(4人以下含4人)的,每例扣0.5分,集体访(5人以上含5人)的,每批次扣1.5分,直至扣完该项分为止。
3)协助配合乡信访工作人员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事宜;解决好群众实际问题并及时上报解决情况计0.5分,未落实的该项不得分。
13、劳动保障3分
1)按上级要求建立村级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并达标计1分。
2)进一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基本情况调查登记工作,要求调查率达90%以上,相关信息填写真实无误计1分,80%以下不计分,80%--90%按比例计分。
3)再就业培训。村委会按要求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信真填写培训登记表格,上交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计1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不计分;
居委会按要求完成城镇新增、净增从业人员任务各计1分,并填好各种表格,按要求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计1分。
14、民政工作5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计1分。村(居)委会按上级要求报批低保户,实事求是,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保,做到张榜公布,并及时准确填报表格和资料。有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不计分,出现上访的每人次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2)五保供养计2分。做好五保户集中供养工作要求集中供养率达到90%以上(生活不能自理除外),并及时准确申报新增和死亡五保户情况。集中供养未达到90%的不计分。
3)社会救助计1分。自然灾害救助,要求实行民主评议,公开发放,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及时准确上报有关表格及受灾户相关信息计0.8分,否则不计分;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及时上报计0.2分,否则不计分。
4)其它计1分。做好现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思想稳定工作,严禁上访事件发生计0.8分;老年工作,加大敬老爱老宣传力度,做到老年人无赡养纠纷的发生计0.2分,出现纠纷越级解决的不计分。
15、完成党报、党刊订阅任务2分
按时完成任务计2分,下达任务当日完成的都加0.3分,按时完成任务排位一、二、三名的,分别加0.3、0.2、0.1分;未按时完成任务排位倒数一、二、三名的,分别扣0.3、0.2、0.1分。
二、考评办法:
1、加分项目
1)引进企业到市工业园,引资额2000—4000万元的加2分;4000万元以上的加4分,同时,享受市招商引资功臣奖,乡另奖每人2000元。
2)税费收缴任务最先完成的加2分,第二至第五名加1分。
3)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认可,按比例加分,总分0.5分。
4)创市以上特色农业示范点加3分。
5)乡党委、政府临时出台的中心工作。视会议决议加分或减分。
2、减分项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①未完成费用收缴任务的;出现重大社会治安问题,或安全故事的;②出现群体赴京、赴省、宜春上访或个体赴京上访的;③计划生育得到黄牌警告的。
2)村书记、主任未经批准请假擅自外出的扣2分。
3) 乡干部未按时签、点到,年终考核时每人次扣0.1分。
3、计分办法:所有打分由相关部门或分管领导提供,办公室汇总,党政会议研究决定。
三、激励措施
1、考核结果将作为乡、村干部年终考核、晋级、评优、评先的依据。
2、本考核共100分,满分奖金为1000元。按每分10元计算,对乡干部,村委会(书记、主任)给予奖励。
3、乡干部得分与所蹲(挂)点村委会挂钩计奖。未蹲(挂)点的乡干部与全乡的平均奖挂钩计奖。挂靠多村(线)的乡干部不重复计奖,奖金就高不就低。
4、其他在编村干部奖金为本村书记或主任的三分之二,由本村委会承担。
5、14个村委会全年综合考评总分排名第一名的奖1500元,第二名奖1200元,第三名奖1000元。(由乡财政奖至村委会)。
6、年终评选优秀村书记5名,本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7、考核结果在次年全乡经济工作会上公布、表彰。
中共湖塘乡委员会
湖塘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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