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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乡计划生育清理工作意见

信息来源:湖塘乡   发布时间:08-12-05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
 
 
 
 
 
 
 
 
湖府发[2008]7号
 
 
湖塘乡计划生育清理工作意见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决定》,认真落实上级计生部门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专项清理的有关精神,达到规范生育秩序,消灭计生死角的目的,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进行计划生育清理。
一、清理对象
1、2001年1月1日以来计划外生育未接受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的对象;
2、2001年1月1日以来未办理结婚证生育一胎的对象;
3、未及时落实相应节育措施的对象;
4、经群众举报,2001年1月1日以前的计划生育对象。
5、有计划外生育行为的非农户口对象。
二、处理标准
1、2001年1月1日以来的计划外生育对象,一女抢生8000元/例,一男超生10000元/例,计外生育多胎的按政策规定加倍处罚。
2、2001年1月1日以来,未办理结婚证或生育证生育一胎的对象,罚3000元/例。
3、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生育一个小孩已满90天的上环对象,不上环罚1000元/次;最小小孩已满90天的结扎对象,不结扎罚1500元/次;以上对象罚款15天必须落实相应节育措施,否则加罚一次,并坚决落实相应节育措施。计划外怀孕的对象收2000元/例的押金,10天内落实人流引产手术,否则押金没收并坚决落实人流引产手术。
4、经群众举报,2001年1月1日以前的计划外生育对象,一女抢生6000元/例,一男超生8000元/例,计外生育多胎的按政策规定加倍处罚。
三、清理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3月 25日---- 4月 10日,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利用标语、墙报、宣传单等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此次清理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政策,使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摸清对象阶段:4月11日---- 4月21日,按照清理对象的范围,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认真梳理,对各种对象分门别类,并列出详细花名单,及时上报乡政府。
3、自查自纠阶段:4月22日---5月4日,按照处理标准,各村(居)委会、各单位对不同对象进行相应处理。
4、清理阶段,5月5日起,乡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分二个清理工作组逐村进行清理,坚决达到预期目标。
以上四个阶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同时进行。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清理工作组。
组 长:邹长胜
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
成 员:全体乡、村干部及集镇单位负责人。
分二个工作片进行清理,岭下片、燕山片、雄庄片为一个工作片,由熊细平负责;湖塘片、东荆片为一个工作片,由曾永万负责。相关乡、村干部为清理工作组成员,集镇单位清理,由乡政府统一安排。
2、所有款项由乡政府开具专用票据统一收取。由村(居)委会直接代收上缴的,返回村(居)委会90%,由乡、村两级征收的返回村(居)委会75%。
3、奖惩措施:每个工作片落实结扎总数100例以上或清理金额20万元以上的,奖乡干部、村书记、主任各300元,班子成员另加20%,其他村干部由村委会参照奖励,反之,则相应处罚,由乡财务开出处罚票据。
4、严肃工作纪律,清理阶段各村(居)委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或不用专用票据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经发现,由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附:2008年计划生育清理和结扎任务分配表
 
 
 
湖塘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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