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隍城镇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管

信息来源:隍城镇   发布时间:08-11-26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党政办
 
隍城镇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管
 
本报讯:陈峻报道:为了使新农村建设资金真正用于新农村建设项目上,更好地遏制把新农村建设资金挪作他用。今年以来,隍城镇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监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是对新农村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二是对资金使用实行“阳光操作”。在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过程中,标的额在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公开招标,并邀请纪检、监察、农经、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监督。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请镇纪委委员、无职党员、村民代表跟踪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四是由镇纪委牵头,抽调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违法实施项目以及挤占、挪用、侵吞项目资金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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