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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村低保,情系国计民生

信息来源:隍城镇   发布时间:2008-11-24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责任部门:党政办
  
落实农村低保,情系国计民生
 
本报讯:陈峻报道:为进一步贯彻、执行,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隍城镇党委、政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隍城为统揽,以保障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为重点,要求全镇上下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建立符合本镇实际的农村低保制度,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为了实现全镇农村低保全覆盖,实现农村低保工作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结果公正化的主要工作目标,隍城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低保工作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和平以镇长为主任、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及相关班子成员为副主任的农村低保评议委员会。各村也成立了由村民代表大会评出的20人以上评贫困。村小组成立了“三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同志)评贫理事会等组织机构,按照工作程序,各抒其职,各负其责,严把审核、审批关、同时严肃纪律,加强督查,严格按照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必须严格坚持的四个原则;即:立足于“最低”,重在保障基本生活,帮助解决“绝对贫困”、坚持政府、社会、家庭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坚决纠正层层分解指标和简单地把原来的特困户救助对象转为农村低保对象的做法,以及“拆户”、“合户”、“一户保一人”等错误做法。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和平均发放农村低保金的行为,确保做到户不漏人,要求各村切实把本辖区最困难的群众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农村低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农村低保工作,关系民生问题和农村社会稳定大局,故此,镇纪检、镇民政所还抽调了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分赴各村委会进行督查,对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关系户”、“人情户”立即取消低保特遇,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上述问题的村委会相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全镇真正的“低保”对象真正享受“低保”。使党和国家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政策得到充分落实。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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