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隍城镇二00八年十件文化实事
一、建好一个文化中心。高标准、高水准,改建镇影剧院,修缮座椅、舞台、吊顶、房瓦、粉刷外墙。
二、编好一部地方志。《隍城镇志》、印500册、收聚彩色图片20—30祯左右,文字40万字。
三、扶持一个农民诗社——清溪诗社进一步完善,承办一届全市农民诗词创作座谈会。
四、扶持一项民间活动——清溪梅烛从形式品位上进一步提升。正月十三、举办一届梅烛文化艺术节活动。
六、抓好一个村文化中心——陈家新农村文化中心规范建设投入使用。承办一次全市新农村建设文化恳谈会。
七、扶持一个腰鼓队——长期队员不少于20人。
八、建好一个文化村。清溪村借新农村建设改造之机,美化村容,以诗词,梅烛两项为主建文化之村。承办一次全市文化村建设理论研讨会。
九、编好一张小报——取名为《隍城信息》,不定期,八开双面印刷。应用新闻、文学、言论、故事、调研,论文等多种体裁传达反映我镇党委政府重大工作活动安排,政策宣传,好人好事,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凝聚人心,鞭挞丑恶,工作进展进度,意见建议。每期分别赠至全镇镇村干部人平一份,我镇在外知名人士,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此举有可能开全市全省乡镇之先河,有可能起到十分巨大的良好宣传和激励之效果,(每期300份)。将为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起到极大推动作用。
十、举办一届群众文化艺术节。可在圳头社火期间举办。清溪梅烛可邀请从清溪出发步行至集镇一游返回。同时,举办红歌卡拉ok歌舞会,邀请全市农村地方剧团汇演,同时举办一次农民诗书画联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