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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党字(2008)12号
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问题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居)支部、部门单位:
为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北京奥运会,改革开放30周年记念活动及我市撤县设市20周年庆典活动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央、省和宜春市综治委的工作部署,乡综治委决定,从3月底至10月底,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行动(以下简称“两个排查”集中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示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和谐稳定目标,在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综治维稳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各方整体联动的要求,凝聚各方力量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工作重点
(一)矛盾排查调处重点
1抓住关键事。(1)山林、水利、土地资源权属纠纷。(2)禁划龙舟引发的涉稳问题。(3)农村春耕及双抢时期用工、用水等引发的矛盾纠纷。(4)家庭、邻里、婚姻等可能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民事纠纷。(5)各类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
2抓住关键地。(1)平时治安复杂的大村庄周边。(2)网吧、游戏室等各类娱乐场所。(3)其他一些容易引发治安纠纷的地方。
3抓住关键人。(1)宗族长老头目、狂热分子。(2)平时滋事生非的治安不稳定人员。(3)“法轮功”不稳定人员。(4)困难群体中的不稳定人员。(5)军队退役人员中的不稳定人员。(6)重点信访人员。
三、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重点
1、对农村大村庄实行综合整,重点排查整治治安混乱,人口众多的农村大村庄,对敲诈勒索、目无法纪挑拔群众闹事等现象。露头就打,对封建宗族头目,骨干成员,依法严惩,对实施“打砸抢”暴力抗法,聚众赌博等非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除恶习务尽。对负案在逃的违法人员要想尽一切办法,实施抓捕,尤其是对参与非法活动的骨干分子要不惜代价抓捕归案。
2、对治安突出问题实行重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杀人,抢劫、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利互联网发布有害信息等其他违法行为。
三、主要任务
1、在化解矛盾纠纷上求实效,在“两个排查”活动期间,各村(居)各部门要对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排查。
2、在实施综合整治上求实效,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本次实施综合整治的大村庄进行整治,村(居)各部门配合。
3、在健全防控网络上求实效,延伸和拓展治安防控体系,充分发挥我乡技防系统的作用,增强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
4、在调处整治机制上求实效。各村(居)部门要充分发挥调委会作用,利用基层综治维稳,调解、信访等方面的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宣传阶段(4月1日—4月11日)
2、调查摸底,调处整治阶段(4月12日—10月10日)
3、检查验收,总结经验阶段(10月11日—10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个排查”集中行动由各村(居)及书记负总责,其他负分管责任。
2、严格奖惩、责任追究,乡综治委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各村(居)委会进行督查。
3、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各村要把宣传发动,工作要贯穿于“两个排查”集中行动的落实。
六、组织领导,成立全乡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排查整治乱点和突出问题集中行动总指挥部。
总指挥:邓云飞;副总指挥:胡华伟、罗来贺、杜新民;成员;李建丰、黄建军、周涛、汪阳、徐斌、丁海辉。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李建丰兼任,具体负责集中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宣传通报,检查验收。
中共段潭乡委员会
2008年4月1日
主题词:“两个排查”实施方案
报送:丰城市综治委
中共丰城市段潭乡委员会2008年4月1日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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