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土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镇开展土地执法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要求,切实加强我镇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国策。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要求,规范全镇非法建设用地程序,杜绝在建房过程中的违法违章行为。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全镇辖区内土地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狠抓兑现,现将清理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接通知后,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一、成立组织机构
镇成立土地执法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组长:陈云辉
常委副组长:黄文爱
副组长:熊炜、黄河、李宏儿、李方光、付国彪、龚太春、徐明、李九平、谢细平、杨柳芳、黄超、喻军、李洲、黄瑞友、徐卫国
成员:镇村建办、土管所全体人员及农村工作片全体蹲点镇干部、政法办人员、居委会人员。
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和土管所
主任:黄瑞友
副主任:徐卫国
成员:李学文、黄卫燕、徐惠勇、范荣华、黄斯进、雷建军
二、方式方法
这次清理主要由镇村建办、土管所牵头、会同农村工作片、居委会和各单位部门,逐村(含集镇)、逐户进行登记清理。对符合规划的下发《催促缴款通知单》,对群众反映强烈并影响规划的下发《责令拆除停建通知书》。凡清理到的各违章建房户应根据自己的通知类别在规定的时间内带足应缴金额和《居民建房申请手续》统一到镇村建办和土管所办理有关手续。
三、时间安排
采取集中清理、重点清理与经常性清理相结合。从五月 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分片集中进行重点清理,实地丈量,同时及时处理到位。并且要求各村(居)委会、各单位部门积极配合镇村建办、土管所搞好平时经常性的清理工作。
四、范围及对象
1、清理范围:凡在二00三年五月后至现在(含二00三年五份前,没有清理到位的)所有建房户,均属本次清理范围。
2、清理对象:对凡在清理范围内的所有建房户中,有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改变地类、乱占滥建耕地以及拆旧建新的所有住房(正房)、附房、庭院等以及下了墙脚的;影响村容、村貌,没有进行合理规划的临时用地建筑;非法占用耕地,滥用土地、乱开天窗的建房户,均属本次清理对象。
五、缴费标准
凡在本次清理中的所有违章建房户,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江西省土地管理实施条例》中的有关法律规定及丰府办发(2005)12号文件精神进行酌情处罚。
六、交款方式
1、凡本次清理到的违章建房户一律凭《催促缴款通知单》到镇村建办、土管所缴清应交规费补办手续。
2、违章建房户自接到《缴款通知单》后三天内必须主动交清一切正常规费,逾期将加收总金额的20%的罚金,直到了强行拆除。
七、考评方法:
镇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列入二季度岗位责任制百分考核内容。
八、几点要求
1、凡参加本次清理的所有工作组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把握政策,和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2、在集中清理工作期间,所有参加清理工作的人员不准请假、外出,要求到岗、到位,如有特殊事情应向镇主要领导请假。
3、今后村(居)民申请建房,村(居)委会要严把用地政策第一道关口,按照“一户一宅”制的建房规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行合理规划安排,坚决杜绝村民滥占耕地建房。
4、今后村(居)民建房,必须按《土地管理法》的法律规定,逐级申报,办理合法手续。
白土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 土地执法 清理 通知
抄 送:党政班子成员
白土镇政府办公室 二00六年五月十日印发
共印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