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丰城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各党支部、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部署,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06年11月至2007年2月期间按照市、乡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为切实做好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现根据《中共丰城市委关于批转<中共丰城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丰发(2006)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在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 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从2006年12月开始至2007年4月中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成立机构、部署动员、培训骨干,时间为2006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
1、参加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学习有关选举法律、法规,部署换届选举工作。
2、设立选举委员会,作为市选举委员会的派出机构,负责联系、指导本单位的选举工作,经研究成立白土镇选举委员会,主任:熊 炜, 副主任:杨柳芳 、黄 超 , 委 员:郑联洲、曾建波、陈爱华、黄小红,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党委办公室,由郑联洲兼任办公室主任。
市、乡两级选区分别设立办事组,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办理本选区的选举事宜。市选区的选举办事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至2人,分组长1人,指导员若干人,由选举员会决定。镇各选区的选举办事组设组长1人,指导员1人,成员若干名,由选举委员会决定。选区内可划分若干个选民小组,组织选民参加选举活动,选民小组组长副组长由选民推选。
3、宣传发动。运用多种宣传工具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选举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4、培训骨干。培训方法可以以会代训,可一次性全面系统培训,也可根据任务分阶段培训。
第二阶段:划分选区,搞好选民登记,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时间为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1月19日。
1、划分选区。按照每一选区选1—3名代表的原则确定,我镇选举市人大代表划分五个选区,选举镇人大代表划分为26个选区,具体划分见附表。
2、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根据市规定,我镇市代表名额为7人,镇代表为63名,具体附后。
3、搞好选民登记。严格把好年龄关、政策关、病情关、流动人员关,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
选民登记可以以上次换届选举选民登记为基础,将截止选举月年满18周岁(1989年2月8日以前出生)的人、新迁入的和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上次换届选举后死亡、迁出的和呆傻人员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选举委员会和指导组确认后,不能列入选民名单(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在选举期间未发病仍要登记参选)。
对外地来我镇而户口不在我镇,有选民资格却又不便回原工作地或原居住地参加选举的人员,如取得原工作地或原居住地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现工作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区参加登记选举,对我镇到外地工作有选民资格的人员,要及时通知回镇参加登记选举,如果不能回镇参加登记选举,可出示选民资格证明,参加其现在工作地或者现在居住地的选区登记选举,凡是有固定工作单位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均参加所在单位的换届选举;对下落不明确实查找不到的人员可暂不列入选民名单。
4、张榜公布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后,选民名单应以选区或者选民小组为单位,在选举日前20天(2007年1月18日以前)进行张榜公布。
选民对于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或者选举指导组申诉。选举委员会或选举指导组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2007年2月2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对于错登、漏登、重登的应予以纠正。在选民名单审查无误的基础上,填写并发给选民证。
第三阶段:提名、推荐、酝酿、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时间为2007年1月20日至2007年2月2日。
1、依法推荐代表候选人。我镇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应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推荐,并同时依法分别选举。按照《选举法》和《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提名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分别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本选举单位应选代表名额。在推荐过程中,要注意把那些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的人物推荐出来。依法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15天前(2007年1月23日)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在选区张榜公布。初步名单公布后,一般不应再提新的代表候选人。
2、民主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各选举指导小组应对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进行研究,按照人大代表应具有的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要要求,交选民反复酝酿、协商。最后,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5天前(2007年2月2日)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在选区张榜公布。各选区所确定的正式代表候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1/3到1倍,进行差额选举。各选区所确定的正式代表候人名单,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任意增减调换。
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政党、人民团体和选举工作机构应向选民介绍代表候人的主要经历和工作实绩。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应尽可能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正式候选人的情况介绍。
第四阶段:选举新一届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时间为2007年2月8日至2月9日。
1、做好选举前的准备工作。一是再次公布选举日期、地点,布置选举会场或投票站;二是进一步核实直接参与投票的人数、委托投票的人数、流动投票的人数;三是准备好选票、投票箱、选举大会的讲话稿、选举办法及选举大会工作人员佩戴的标志和统计报表等。
2、认真组织选举。2007年2月8日至2月9日为全市集中选举时间。选举大会由选举委员会、选举指导组主持召开,还可以设投票站。居住分散的山区,在选举大会前可以设流动票箱。选民因身体原因或因公外出不能直接参加投票的,可以委托其所信赖的选民代其投票,但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选民参选率要求在95%以上。
3、公布选举结果,颁发代表证。投票结束后,由选民推荐的监、计票人员将投票人数、收回的票数加以统计、核准,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选举结果应汇总上报镇选举委员会。最后,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确定选举是否有效。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有效后,向当选人颁发代表证。
第五阶段:分别参与和召开新一届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时间为2007年3月上旬至4月中旬。
中共白土镇委员会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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